楼主 gouweicao78 |
Q:在Excel2003版中,可以通过设置工具→选项→重新计算→勾选“接受公式标志”选项,然后再公式中直接使用列标题,而无需定义名称。请问在Excel2007中,有没有这项功能? A:Excel2007没有设置“接受公式标志”选项,但2007版的“表”功能融合了2003版“列表”功能以及“接受公式标志”功能,并且功能得到了加强。在Excel2007中,可以使用结构化引用对“表”的数据进行调用。 如图所示:A1:D5是一个名为“表1”的“表”,在“表”中,可直接使用列标题作为公式计算的引用,与2003版“接受公式标志”区别的是要加[]号,如=[单价]*[库存量],在“表”以外的区域使用公式调用“表”中的数据时,则需加上表名,如=SUM(表1[价值]) 关于“结构化引用”,请参阅: 什么叫结构化引用 结构化引用中直接使用列标题.rar |
2楼 hyz1106 |
真强大 |
3楼 pjkx |
我的为何不行 |
4楼 pjkx |
呵呵 已知道如何做啦 |